清新交警多措并举除隐患

为做好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造“高效、畅顺、平安、智慧、温馨”春运,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清新交警多措并举,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为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清新交警成立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专班,安排专门人员,督促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进行隐患“清零”。通过视频倒查,严查驾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切实把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关,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强化路面管控,加大管控力度。清新交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强化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运货运车辆违法行为并消除安全隐患,严查无证、酒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以乡村道路短途客运超员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处罚到位和违法消除到位。

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民警深入重点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及重点驾驶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切实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时曝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案释法,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清新交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令第139号):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审验。凡被记分且不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办理审验。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规定:机动车位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有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及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注销。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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