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部署暨政策宣贯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促进社会共治共管方面的作用。12月20日,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部署暨政策宣贯会,贯彻落实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及江苏银保监局制定的《江苏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什么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利用保险工具参与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是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

此次《江苏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明确了保险赔偿范围中必须涵盖的内容

虽按现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了检测防范、去除等措施,但因突发性污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现有科学技术手段未能发现,或现行食品安全标准未作要求,客观上形成了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未有主观故意,且充分履行了主体责任义务,客观上所生产经营食品仍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形,因此发生的食品召回、整改、处理等合理、必要费用及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强调风险管理服务质量

要求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的风险管理,提倡保险公司每年从保费中安排不低于保费总额的40%的费用,专项用于风险管理服务。

突出数据共享、资源整合

要求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风险评估机构加强工作沟通协调,鼓励建立风险数据库,逐步实现行业间数据共享,加强风险监测。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泰州银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做好业务指导,鼓励更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加入进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示范作用。

小贴士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有如下好处:

❖ 对食品企业来说,有利于减轻食品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压力。

❖ 对群众来说,有利于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保障群众利益。

❖ 对监管者来说,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 对社会来说,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或防控群体性事件发生。

(供稿: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编辑: 车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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